已发布 2022年8月1日
概述
再次提醒,对于从受第232条钢铁和铝进口关税约束的国家进口的钢铁或铝制品,如果您申报的钢铁或铝制品属于受第232条一般批准排除(GAE)约束的HTS分类,请申报适用的第72、73或76章HTS分类。请勿申报第232条关税对应的第99章HTS分类。
对于从受第 232 条款配额限制的国家进口的产品,请查阅相应国家的配额公告以进行 GAE 申报。
美国法律规定,除非受益于该等关税的“国内产业代表”提交书面申请要求继续实施,否则第301条款关税将在四年后终止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必须在四年期满后60天内通知国内产业成员关税终止事宜,并在收到继续实施的申请后进行审查,以决定是否继续实施。
Crane贸易服务公司可以协助您解答有关此事的任何疑问。如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我们。 CWTSConsulting@craneww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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