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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dustry Insight
碳邊境調節機制(CBAM)於 2023 年 6 月 13 日由歐盟委員會首次通過,將分過渡階段生效,第一個報告期定於 2024 年 1 月 31 日。
碳邊境調節機制(CBAM)於 2023 年 6 月 13 日由歐盟委員會首次通過,將分過渡階段生效,第一個報告期定於 2024 年 1 月 31 日。
進口到歐盟的商品,如果其生產過程造成大量碳排放洩漏,就會產生碳排放外洩。當高碳排放的生產轉移到對碳排放控制重視程度較低的國家時,就會發生碳排放洩漏。水泥、鋼鐵、鋁、化肥、電力和碳氫化合物等商品的進口商將受到影響。
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過渡期內,申報進口商或提交進口海關申報單的申報人須按季度提交CBAM報告。該報告應包含報告期間內所有適用範圍內貨物的以下資訊:
CBAM 報告透過 CBAM 過渡註冊表提交,該註冊表將於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部署供歐盟經濟運營商使用。
如果報關行以間接代表的身份行事,而進口商不在歐盟境內設立,則報關行有義務提交 CBAM 申報;而如果是直接代表,或者進口商在歐盟境內設立,則無需提交 CBAM 申報。
從過渡期開始,進口商和申報人無需獲得授權即可進口本法規範圍內的貨物。
2026年1月1日過渡期結束後,CBAM進入正式階段。屆時,進口商或其代理人需在CBAM註冊後,透過集中平台購買由歐盟成員國出售的CBAM證書。證書價格將根據歐盟排放交易體系(EU ETS)配額的每週平均拍賣價格來決定,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排放量的歐元計價。
如果排放源國也採取類似的碳排放徵稅方式,則可以進行碳抵銷。在這種情況下,抵消將以退稅的形式進行。
水泥、電力、化學肥料、鋼鐵、鋁、化學產品。
下表列出了受影響的商品種類以及需要報告的內容:
海關代表處第18條(歐盟)952/2013報告要求第32條(歐盟)2023/9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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